一 般 规 定
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基础应包括下列内容:
1)独立基础以一个基础为一个构件;
2)柱下条形基础以一个柱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;
3)墙下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;
4)带壁柱墙下条形基础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;
5)单桩以一根为一个构件;
6)群桩以一个承台及其所含的基桩为一个构件;
7)筏形基础和箱形基础以一个计算单元为一个构件。
2、墙体应包括下列内容:
1)砌体的横墙以一层高、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;
2)砌体的纵墙(不带壁柱)以一层高、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;
3)带壁柱的墙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;
4)剪力墙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。
3、柱应包括下列内容:
1)整截面柱以一层、一根为一个构件;
2)组和柱以层、整根 (即含所有柱肢和缀板)为一个构件。
4、梁式构件应以一跨、一根为一个构件;若为连续梁时,可取一整根为一个构件。
5、杆(包括支撑)应以仅承受拉力或压力的一根杆为一个构件。
6、板应包括下列内容:
1)现浇板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;
2)预制板以梁、墙、屋架等主要构件围合的一个区域为一个构件;
3)木楼板以一开间为一个构件。
7、桁架、拱架应以一榀为一个构件。
8、网架、折板和壳应以一个计算单元为一个构件。
9、柔性构件应以两个节点间仅承受拉力的一根连续的索、杆等为一个构件。